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指: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进行鉴定考核的执行机构。
基本职责:
1、实施规定工种、层次的职业技能鉴定。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2、执行政府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3、负责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各项具体工作:
①受理规定工种、层次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申请;
②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③在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组成职 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组;
④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a)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b)每次考核鉴定完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⑤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 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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