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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技师学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31 来源:河源技师学院 字体【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79号)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87号),我院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工院校和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为我省我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从2021年起我院将面向社会人员、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评价职业工种和对象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名称

级别

评价对象

1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网商

4、3

仅面向技工院校学生

2

鉴定估价师

4-05-05-02

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3

3

商业摄影师

4-08-09-01

商业摄影师

5、4、3

4

家政服务员

4-10-01-06

家庭照护员

5、4、3

家政服务员

4-10-01-06

母婴护理员

5、4、3

5

形象设计师

4-08-08-20

形象设计师

3

6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12-03-02

家用音频产品维修工

5、4、3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12-03-02

家用视频产品维修工

5、4、3

7

公共营养师

4-14-02-01

公共营养师

4、3

8

物流服务师

4-02-06-03

物流服务师

4、3

9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餐厅服务员

5、4、3

10

车工

6-18-01-01

数控车床

4、3

11

铣工

6-18-01-02

数控铣床

4、3

12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6-29-03-05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5、4、3

13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中式面点师

5、4、3

14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西式面点师

5、4、3

15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6-31-01-10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4、3

16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养老护理员

5、4、3

17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4-04-04-01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4、3

18

动画制作员

4-13-02-02

动画制作员

5、4、3

19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07-03-0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3

20

互联网营销师

4-01-02-07

直播销售员

5、4、3

21

制图员

3-01-02-07

制图员

4、3

面向社会人员(含各类职业院校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22

电工

6-31-01-03

电工

5、4、3

23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维修检验工

5、4、3

24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5、4、3

25

茶艺师

4-03-02-07

茶艺师

5、4、3

26

保育师

4-10-01-03

保育师

5、4、3

27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电子商务师

4、3

28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养老护理员

5、4、3

29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西式面点师

5、4、3


备注:15级为初级工,4级为中级工,3级为高级工。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http://jndj.osta.org.cn/),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https://www.gdhrss.gov.cn/gdosta/)查询。考取证书的人员,纳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

 

 

 

二、申报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技工院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严格按照所报考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认定收费标准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技工院校学生和社会人员,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五、四、三级收费为445元,其中学制期间在校学生免费提供一次与所读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学生参加其他非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晋级认定、补考等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机构报考的费用由报考机构集中收取,统一上交。

四、报名资料

(一)技工院校学生

1.个人申表(电子版+纸质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院校报考集体证明(院校开具)

4.电子照片一张: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jpg” 如:“22010219900307961X.jpg”。照片像素:近半年内两寸彩色白底照片,大小为2M以内尺寸为3.5*5.3厘米413*626像素,照片格式为:jpg。

(二)社会人员

1.个人申表(电子版+纸质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初中含以下毕业证丢失的可使用承诺书)

4.工作年限承诺书

5.上一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报考高级以上技能等级需要)

6.电子照片一张:统一命名为“身份证号.jpg” 如:“22010219900307961X.jpg”。照片像素:近半年内两寸彩色白底照片,大小为2M以内尺寸为3.5*5.3厘米413*626像素,照片格式为:jpg。

7.如果集体报名,上述资料均由报考机构统一收集

如果个人报名,请先致电河源技师学院培训科刘老师。

8.上述资料具体模板详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环路河源技师学院1号楼4楼405室

电话:0762-3800869(办公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老师

欢迎各院校、社会机构、社会人员来电咨询洽谈。

 

 

附件:1.报考条件

2.技工院校学生报名所需资料模板

3.社会人员报名所需资料模板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种和报名条件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报名条件

备注

学历要求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1

3-01-02-07

制图员(机械、电子)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6-31-01-03

电工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3

4-05-05-02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
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飯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营销。
③汽车检测、汽车驾驶、汽车制造与装配、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④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満、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⑤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
⑥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下同。

4

6-05-01-03

中式烹调师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下同。
②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任、烹调工艺与营养(烹任工艺与营养)、烹任与营养教育,下同。

5

4-01-02-04

茶艺师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在茶室、茶楼和其他品茶、休闲场所的服务工作,以及评茶、种茶、制茶、售茶岗位的工作,下同。

②本专业:茶艺、茶文化专业,下同。

③相关专业:茶学、评茶、茶叶加工、茶叶营销等专业,以及文化、文秘、中文旅游、商贸、空乘、高铁等开设了茶艺课程的专业,下同。

6

4-01-02-01

保育师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育要员、家政服务员等,下同。
②本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③相关专业:中职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高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健医学、针灸推拿、教育学、小学教育,下同。

7

4-01-02-02

电子商务师

网商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职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8

4-10-01-05

养老护理员


无学历要求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下同。
②本专业: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下同。
③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下同。

9

4-03-02-04

西式面点师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西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下同。
②本专业:烘焙专业,下同。
③相关专业:西式烹饪专业、中式烹饪专业、食品加工专业,下同。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照片处

近半年内两寸彩色白底照片,大小为2M以内尺寸为3.5*5.3厘米413*626像素,照片格式为:jpg

文化程度

初中c     职高c     高中c     中职中c                   

高技c     大专c     大学c     硕士c     博士c      

证件类型

身份证c  军官证c  香港证件c  澳门证件c  台湾证件c  外国护照c

证件号码

·

手机

号码


所在单位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申报条件


申报职业


申报级别

五级c    四级c    三级c    二级c    一级c

考试类型

正考c      补考c

  考核科目

理论c   技能c    综合评审c

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

____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统一按模板要求出具

已获本职业资格等级


获证日期


证书号码


诚信声明: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照片为考生本人、学历信息和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格的处理。

         

 

 

                      申请人签名:              (亲笔签名)       日期:             

申报

机构

 

    经审核,该考生所报材料属实。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符合相应职业标准相关规定的申报条件。

 

( 盖章 )

河源技师学院

 

 

审批通过            c

未达申报要求        c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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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院校考生报考证明

 

 

兹有我校            专业       级学生共        人,学制       年,于           月毕业,现参加         (职业工种)       级职业资格考试,特此证明。具体名单附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考单位(公章)

                                          

 

 

 

 

 

 

 

 

 

 

 

 

考生名单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学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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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子照片处

近半年内两寸彩色白底照片,大小为2M以内尺寸为3.5*5.3厘米413*626像素,照片格式为:jpg

文化程度

初中c     职高c     高中c     中职中c                   

高技c     大专c     大学c     硕士c     博士c      

证件类型

身份证c  军官证c  香港证件c  澳门证件c  台湾证件c  外国护照c

证件号码

·

手机

号码


所在单位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申报条件


申报职业


申报级别

五级c    四级c    三级c    二级c    一级c

考试类型

正考c      补考c

  考核科目

理论c   技能c    综合评审c

从事本工种专业年限

____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统一按模板要求出具

已获本职业资格等级


获证日期


证书号码


诚信声明: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照片为考生本人、学历信息和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资格的处理。

         

 

 

                      申请人签名:              (亲笔签名)       日期:             

申报

机构

 

    经审核,该考生所报材料属实。所提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符合相应职业标准相关规定的申报条件。

 

( 盖章 )

河源技师学院

 

 

审批通过            c

未达申报要求        c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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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承诺书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因不能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此郑重承诺:本人于________月至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就读,有效学历为    ,并保证该学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不实或不符情况,由本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注: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有资料录入后不得做任何更改。

(此表横线内须本人正楷填写,打印无效)

 

                 承诺人:            (签名加手印)

                            联系电话:

                          日期: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__(职业/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市(或县)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承诺声明: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的处理,并登记在职业技能鉴定诚信档案

 

考生签名(加盖手印):

 

联系电话:

                                                         

 

 

备注:工作年限承诺书模板请在省鉴定中心网站首页常用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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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名单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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