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锋副校长被授予“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表彰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校张海锋副校长被授予“广东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据悉,自2007年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以来,全省上下大力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工程,实现了高中阶段教育跨越式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发展,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共40个单位和80人受到表彰,张海锋副校长是我市四名受表彰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