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
2021年12月17日,我院在一号楼小会议室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次专题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海锋同志主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张运达同志领学。
(图一)学习会现场
(图二)运达副院长领学宪法部分章节
在会上,张运达同志重点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五十七至六十一条相关法律制度。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图三)海锋院长讲话
学习结束后,党委书记、院长张海锋同志对全体干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必须遵循宪法各项章程,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举止放入到法律的框架里去;二是在平时教学工作中,需加大对宪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尤其对学生的宣传;三是通过学习宪法知识,提高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利用宪法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