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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1-12-20 来源:河源技师学院 字体【

我院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

2021年12月17日,院在一号楼小会议室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次专题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海锋同志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张运达同志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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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学习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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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运达副院长领学宪法部分章节

在会上,张运达同志重点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五十七至六十一条相关法律制度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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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海锋院长讲话

学习结束后,党委书记、院长张海锋同志对全体干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必须遵循宪法各项章程,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举止放入到法律的框架里去;二是在平时教学工作中,需加大对宪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尤其对学生的宣传;三是通过学习宪法知识,提高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利用宪法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