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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17-05-04 来源:admin 字体【
 

一、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鉴定试题必须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试题提取,不得自行命题。

    三、受理符合申报条件、鉴定工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考评员对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四、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直接指导下,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的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种类、等级类别、报名条件以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提前发出公示。

    六、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评审、检查。